索引号 | 11341702020032569337/202405-00047 | 组配分类 | 机构简介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4-05-30 14:2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职能,机构简介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城管局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发(2019)48号、《关于市城管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宁编〔2022〕13号、《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宁国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办发〔2024〕16号。 |
根据《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办发(2019)48号、《关于市城管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宁编〔2022〕13号、《中共宁国市委办公室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宁国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办发〔2024〕16号。
一、主要职责(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宣城市有关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标准规范。
(二)负责贯彻执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数字化城管”建设运行等工作。
(四)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承担城市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以及城市户外广告和各类宣传品设置、悬挂张贴的管理;承担市城管职责范围内的住建领域和规划处罚权工作。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城市环境卫生规划、建设和运行;承担环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承担市本级城市渣土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住建、规划、环保、公安交通、水利、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指导乡镇综合执法。
(八)负责指导、监督行业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制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拟订综合性文件、报告。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统计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林长制、河长制、招商引资、综治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发布、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方面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和办理工作。牵头实施机关文明创建、卫生健康等工作。
(二)后勤保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处罚票据管理,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负责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统一配备管理。承担城市管理项目招投标和基建、车辆管理、后勤服务,监督国投公司下设阳城公司经营管理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政策研究和业务指导。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并组织案件查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拟订和完善城市管理执法考评办法、标准和细则,并组织实施。承担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全市综合执法队伍普法工作。
(四)城管监督科。负责对城市管理工作、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规划、计划实施等情况进行督查。负责监督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队容风纪、工作效能等方面工作。受理城市管理执法方面的信访举报投诉。
(五)城市管理科(行政审批科)。集中承担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户外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做好城市主要道路及两侧的城市建筑物或设施上张贴、悬挂各种宣传品的审批工作;负责市区建设性、经营性临时占道管理,负责主要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或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审批。负责指导城市雕塑、亮化、美化等工作。指导、协调城市渣土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全面负责机关党的建设;负责妇委会、团支部、工会等群团组织建设;承担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和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以及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组织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评聘;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
迎宾路城管大楼
四、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023382
举报投诉热线:0563-4033848
邮 编:242300
邮 箱:ngscgj2015@126.com
六、负责人姓名
宁国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程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