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69D/201610-00025 | 组配分类 | 退耕还林(草)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西津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6-10-11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退耕还林 资金,退耕还林(草)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西津街道办事处林业站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2015年退耕还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15年退耕还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林业站 :
省林业厅关于退耕还林等涉农补助资金发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5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补助资金发放范围是2002-2005年生态林,经济林补助期满,此次不在发放之列。
二、发放标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每亩补助资金125元(其中管护费20元/亩, 生活费105元/亩)。
三、各林业站要做好组织检查验收,对已经征占用未报调整的应注明,不得发放补助。
四、各乡镇林业站将发放表、公示照片以电子形式于 十一月五日前发给政府办公平台造林科余志婷,并以村为单位编制汇总表报当地政府盖章后报局,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局两份(报局纸质材料为审批表、汇总表、公示证明),留存一份,当地财政所一份。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