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93N/201405-00056 | 组配分类 | 公共服务清单 |
发布机构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17-02-10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工作制度,公共服务清单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南山街道下设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点工作制度 | 内容概述 | 南山街道下设村(社区)为民服务代理点工作制度 |
一、村代理员实行坐班或轮流排班值日,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离岗或脱岗。
二、服务公开,工作透明,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来电、来访的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或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问乡为民服务中心咨询受理处移交,对属乡为民中心服务范围且材料齐全的代理事项,即时受理,材料不全的,补齐材料后予以受理,并及时向乡为民服务中心办理服务处移交。
三、文明规范,礼貌待人,绝不允许“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讲,事难办”的现象发生。
四、各项代理业务熟练操作,讲究职业道德,不得吃、拿、卡、要,故意刁难。
五、强化优质服务,使用文明用语,禁讲“服务忌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