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728514493N/202204-00023 | 组配分类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
发布机构 | 南山街道办事处 | 发文日期 | 2022-04-11 11:49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南山街道办事处 | 主题导航 |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
信息名称 | 【政策与标准】宁国市一事一议实行项目审查制 | 内容概述 | 【政策与标准】宁国市一事一议实行项目审查制 |
为贯彻落实我市关于“微权力”治理机制的总体部署,规范一事一议项目审批工作,2018年,我市一事一议全面推行项目审查制管理,通过项目事前审查,有效防范了项目虚报、以旧抵新等情况,加强了项目监管,促进了村级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规范项目议事程序。积极引导村委会完善议事程序,规范议事制度,坚持“村民自愿、村民受益,民主决策、一事一议”原则,选择农民群众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公益事业项目。
二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引导村民申报项目向农村生态环境、美好乡村等方向倾斜,优先用于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三是严格项目审批流程。一事一议项目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流程,统一填报省财政厅印制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材料》,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整、有据可查。
四是坚持实地查看项目。对乡镇拟申报的一事一议项目,市财政局坚持实地查看,严把事前审核关口,填写《宁国市一事一议项目审查表》,全面审查项目类型、项目概况、项目预算、村民议事、村民筹资等操作流程。
通过实行项目审查,今年共取消了不符合规定的一事一议项目4个,针对资料不全、缺少项目概况及预算等情况的,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当年一事一议项目,目前,我市已全面完成2018年一事一议项目审批工作,进入项目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