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00Q/202007-00083 | 组配分类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中溪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7-15 09:25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农业支持保护,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中溪镇政府 | 主题导航 | 农业、林业、水利 |
信息名称 |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分配标准 | 内容概述 |
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必须以小麦、稻谷实际种植面积为依据分解落实到每个农户,包括非计税土地(如五保户耕地、无固定收益耕地、新开垦(复垦)土地,以及驻当地的国有农场、农垦企业土地)的小麦、稻谷种植面积,确保所有种粮农民都能享受到农资综合补贴。
补贴资金必须全部兑付给种粮农民,直达农民个人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