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3003256327X/201801-00084 | 组配分类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发布机构 | 霞西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6-05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资金来源,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信息来源 | 霞西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资金来源 | 内容概述 |
西部地区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中部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50%;东部地区的扶助资金由地方财政自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