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52X0/202106-00154 | 组配分类 | 基层站所 |
发布机构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1-06-09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宁墩镇、执法中队、工作职责,基层站所 |
信息来源 | 宁墩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宁墩镇综合执法中队 | 内容概述 | 宁墩镇综合执法中队 |
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集镇商铺进行监督管理。集镇所有商铺不得越出门面摆摊设点进行交易,所有物品必须摆放在商铺内,不得占用公路、人行道进行摆放。
二、负责集镇临时交易区域的规划以及临时摊点的管理,所有临时摊点必须按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交易,不得越出规定区域随意设摊点进行交易,同时需要商户保证各自区域的卫生。
三、负责集镇商店招牌、户外广告、标语横幅的管理。集镇所有商家必须按要求规范设置商店招牌,对违规设置的商店招牌及未经审批同意的户外广告、标语横幅及时拆除、取缔。
四、负责对集镇范围内违反城乡规划和集镇规划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集镇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队长:李冬发
电话:18056390323
办公地址:宁国市宁墩镇宁南路1号宁墩镇人民政府执法队办公室
电子邮箱:ndz4630001@163.com
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