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436/202303-00041 | 组配分类 | 内设机构 |
发布机构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3-03-06 08:36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社会事务办公室,内设机构 |
信息来源 | 胡乐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胡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 内容概述 | 工作职责职责:1、制定《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2、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镇领导的参谋。3、指导督促各村(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帐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4、负责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定期开展“两检”,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5、协调有关 |
工作职责职责:
1、制定《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督促检查落实,兑现奖惩。
2、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总结交流经验,当好镇领导的参谋。
3、指导督促各村(居)委会及辖区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思想教育管理和业务培训,加强计生统计台帐管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生育证、独生子女证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定期开展“两检”,杜绝政策外生育,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工作指标。
5、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办理流动人口审检证。
6、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7、指导镇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发挥计生协会作用。
8、完成镇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杨茹婷
办公地址:宁国市胡乐镇宁鸿路01号
联系电话:0563-4900001
邮编:242300
时间:周一至周五8:1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