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511 /201907-00123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青龙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1-04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青龙乡、安全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青龙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文字解读】青龙乡“元旦”期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 内容概述 |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28日。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旅游等行业领域。
(二)检查内容
1.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情况;
2.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 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5.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情况;
6. 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7.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8. 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各部门监督检查和乡安委会督查督办。
四、职责分工
各主管部门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道路(水上)交通:公安派出所、交通办牵头,安监站、各村配合,负责全乡道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人员密集场所:公安派出所牵头,旅游办、食安办、综治办配合,负责全乡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青龙学校负责暑假期间校园及学生安全检查工作;
民用爆炸物品:公安派出所、安监站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经营、爆破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非煤矿山领域:乡安监站负责辖区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危险化学品:乡安监站牵头,食安办、公安派出所、环保办配合,负责全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建筑施工、燃气:乡住建办牵头,食安办、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辖区内建筑行业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特种设备:乡安监站、食安办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旅游景区:乡旅游办牵头,公安派出所、住建办、交通办配合,负责辖区内旅游景区和游乐设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食品药品:乡食安办牵头,卫计办配合,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加油(气)站(点):乡安监站牵头,公安派出所配合,负责全乡加油(气)站(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乡党政办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曝光一批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