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101-00155 | 组配分类 | 办理制度与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1-07 00:00 |
发布文号 | 宁政办秘〔2015〕161号 | 关键词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办理制度与总体情况 |
信息来源 | 党政平台 | 主题导航 | 综合政务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派出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5〕67号)精神,促进全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政府系统办理建议和提案,是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于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加强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明确办理结果公开内容
从2015年开始,各级各部门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方式、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请款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同时,还应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能够做区分处理的,尽量做区分处理,依法将可公开的内容予以公开。
三、规范办理结果公开方式
(一)公开主体。对于独办、主会办的建议和提案,独办单位和主办单位是办理复文公开的主体;对于分办的建议和提案,各分办单位是办理复文公开的主体。
(二)公开审查。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前,各级各部门应依照《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对办理复文或会办答复意见进行内容审核的同时,对办理结果进行信息公开审查。审查结果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3种,不予公开的应同时说明理由。
(三)公开程序。会办单位在向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时,应同时注明是否公开的意见;主办单位可结合会办单位意见,研究确定办理复文是否公开;需要征求建议和提案提出人意见的,应做好征求意见工作。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督办、主办、分办单位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后,于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依据《条例》、《办法》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公开形式。经审查可以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市政府网站开设“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集中展示各单位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发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同时,各级各部门应将公开情况以适当方式与市人大、市政协有关方面进行沟通。
(五)解读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办理复文涉及经济发展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的,在公开办理复文的同时,可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方便公众理解。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公开后,及时了解舆情反映,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并积极采纳合理建议,切实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改进工作。
四、加强办理结果公开督查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办公室将加强考核评估,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级各部门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做好本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
附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发布操作指南
2015年9月2日
附件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发布操作指南
一、操作步骤
1.登录信息公开发布系统(http://220.179.251.198:2000/xxgknw/sys/login/login.aspx)
主动公开—新建—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2.选中需要更新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子栏目,单击“新建”按钮录入内容。
3.在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查看已发布信息(也可在首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专题查看)
二、发布格式
1.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发布格式:
关于对市届人大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
办复类别:类
公开属性:(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年月日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
2.政协委员提案的发布格式:
关于对市政协届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
办复类别:类
公开属性:(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办复类别共分A、B、C、D四类
A类——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
B类——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
C类——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有待以后研究解决;
D类——所提问题留作参考或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