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1904-00323 | 组配分类 | 重大政策跟踪审计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4-17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重大政策跟踪审计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政府办公室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宁国市2019年1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专题审计报告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2019年度减税降费专项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审财发〔2019〕3号)相关要求和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3月20日至22日对宁国市截至2019年3月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减税降费重点任务进展、完成情况和减轻税收负担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宁国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在我市落地生效,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政策红利。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宁国市税务局及时学习和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政策的部署要求,成立了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对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实体化运作,所有减降工作实行扎口管理,统一调度。二是强化减税降费工作的内外部培训和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全知晓。三是将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充分结合,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纳税人获得感。四是认真完成疑点数据核查工作,逐项落实优惠政策。
二、专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追溯既往原因导致部分纳税人未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宁国市税务局2019年1月至2月期间,共有1136户纳税人应享受而未享受政策优惠,合计金额14万元。
产生问题原因:省财政厅和省税务局2019年2月3日联合下发的皖财税法[2019]119号文件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因文件制定下发有所滞后,造成部分纳税人未及时享受政策优惠。
截至目前,宁国市税务局已将退税数据信息提交至国库,国库正在处理中。
二、审计建议和意见
宁国市本月已启动由税务机关主动发起的集中退税办理简易程序,建议确保减税降费政策4月底前全部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