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2001-00132 | 组配分类 | 管理制度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1-06 16: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关于开展2019年县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管理制度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科技局 | 主题导航 | 科技、教育 |
信息名称 | 关于开展2019年县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为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科技创新资金的通知》(财教〔2018〕1473号)、省科技厅及宣城市科技局《关于报送2019年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支持的县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就申报县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宁国市行政辖区内注册一年以上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无不良信用及服务记录,服务企业反馈信息良好。同等条件下已纳入全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名单的科技中介机构予以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专职工作人员。
(二)制定了完善的管理制度。
(三)为企业提供科技中介服务。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县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1)、《服务设施、仪器设备清单》(附件2)、《管理、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附件3)和《服务企业名单》(附件4)、《申请2019年度支持县域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资金承诺书》(附件5)。
(二)机构经营情况介绍,包括结构简介、经营现状及资源情况和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运营计划等。
(三)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办公场所证明材料,如房屋产权证,租赁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2018年度财务报表;
4、服务企业证明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申请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2019年6月28日前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联系人:魏尹 联系电话:4022382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