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0111222F/201810-00582 | 组配分类 | 资质资格信息 |
发布机构 | 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8-06-30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资格预审,资质资格信息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公管局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公管局2018年第二季度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资格预审公告情况说明 | 内容概述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十七条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专家评标时)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无论是预审还是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工作人员;(3)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情况;(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在最近几年内(如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目前宁国市采用的是资格后审制,即项目公告发出后,所有潜在投标人都可以参与报名,只在开标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投标人信息在开标前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