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319M/201911-00007 | 组配分类 | 政策性农业保险 |
发布机构 | 甲路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08-22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政策性农业保险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甲路镇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 内容概述 |
一、高度重视,如实填报。各乡镇、街道要实事求是报送灾情,不得将农作物部分受损面积虚报为绝收面积,也不得将非承保农作物受灾面积混为承保农作物受灾面积报送。如有虚报面积的,将按有关规定追责。
二、严格把关,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报送灾情统计表,要经村级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国元农保公司。
三、阳光操作,及时公示。各乡镇、街道要将灾情统计表在村级进行张榜公布,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时要公开市农险办及国元农保公司举报电话(市农险办:4110039、国元农保公司:4112558),确保理赔公平公正。公示资料需拍照存档备查。
四、按时报送,及时赔付。灾情统计表直接关系到下一步理赔程序,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各乡镇、街道不得迟于8月26日前将受灾分户分品种的绝收面积理赔清单报送到国元农保公司,非绝收的受损面积待成熟期再行定损理赔。国元农保公司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灾后理赔进度,推动灾区早日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