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6474T/201910-00040 | 组配分类 | 本级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万家乡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9-10-18 00:00 |
发布文号 | 无 | 关键词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级政府文件 |
信息来源 | 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 主题导航 | 民政、扶贫、救灾 |
信息名称 | 万家乡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内容概述 |
各村、相关单位:
根据宁政办秘[2019]150号《关于印发宁国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为圆满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任务,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保障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健康运行,需加强领导,严格监督,特成立万家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吕骥
副组长:方守家
成员:叶卫珍、王传根、张威、何生琴、章航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于乡合管办,章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期间日常工作。
二、统筹安排,任务分解
为保证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要求全体联村干部配合各联系村两委落实筹资工作,具体由各联村组长统一安排。
三、明确要求、把握节点
1、明确目标任务:根据宁国市人民政府及医疗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要求,2020年度参保必须以户为单位,各村农村居民参保数在上一年度基础上,保持稳中有升。确保全乡参保数不低于去年参保数。
2、明确筹资标准:居民以户为单位参保,筹资标准为250元/人。
3、明确筹资时间(10月9日至10月31日止,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0月9日至10月15日,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和筹资人员培训会,领取收款票据和有关表格,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各村要在人口密集、流动量大的地方张贴宣传通告,必要时上户通知。
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0月31日,筹资阶段。筹款交宁国市农村商业银行万家支行的“宁国市万家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专用帐号,按规定10月21日、10月24日、10月28日为筹资信息报送日,当日下午2时30分前由各村信息报送员把各村参合人数、资金筹集、创新做法等报送到合管办。若临时需要上报的数据,应按办公室通知及时上报。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6日,结算、整理归档阶段。各村整理归档上报信息资料,到乡合管办统一结算,并按市医保局要求分类别、分村(组)、装订成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1月1日万家村,11月4日大龙村,11月5日云山村,11月6日西泉村汇总。各村筹资人员,必须在所在村结算工作日当天将所有花名册、信息表、新增表、票据整理、核对无误之后才能离开。
4、11月6日至11月15日,上报信息阶段。将全乡整理好的信息档案上报市医保局和市税务局。
四、规范筹资、严明纪律
凡属本乡范围内的居民均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鼓励孕妇提前为未出生的小孩缴纳参合金。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组成员按分工要求及时入村配合村两委做好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乡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宁国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筹资指南,掌握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不能留有空白点。筹资工作要注意方式方法,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筹资,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筹资误漏、票据遗失、参保率不达98%、不能按时汇总的责任由各村自负。
五、奖惩制度
1、各村在2019年10月31日前筹资人口数达标的,乡政府按1元/人发放工作经费,新增人员按10元/人发放工作经费。
2、10月31日前未完成筹资工作任务的,村两委成员及乡联村干部在本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工作经费按80%发放。
六、其他事项
1、特困供养人群、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困难帮扶家庭参保名单由乡民政所负责提供,农村独(双)女困难户、特扶名单由乡计生办负责提供。筹资工作人员不得收取这几类人群参合金,更不得开具收款收据,资金筹集、开具收款收据由乡合管办统一办理,所筹资金数纳入所在村组的任务完成数。城镇居民的筹资工作由文先明同志负责。
2、全乡筹资统计和上报、票据、表格的发放和回收由乡合管办负责。各村由村文书负责领取和核销表格、票据,并统计,由各村信息员上报筹资进度。
特此通知
宁国市万家乡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