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2003257063E/201703-00049 | 组配分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发布机构 | 梅林镇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5-12 00:00 |
发布文号 | 梅政字〔2017〕46号 | 关键词 | 总体规划,请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信息来源 | 梅林镇 | 主题导航 | |
信息名称 | 梅林镇关于修编《梅林镇总体规划(2014-2030)》的请示 | 内容概述 | 梅林镇关于修编《梅林镇总体规划(2014-2030)》的请示 |
市政府:
《梅林镇总体规划(2014-2030)》于2015年12月11日经市规委会评审通过,2016年1月12日经市政府批准(宁政秘(2016)5号)实施。
该规划自实施以来,有效地指导了相关规划编制,引导了本镇空间拓展,完善了区域基础设施,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了我镇社会经济发展。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工业发展定位的转变,我镇的区域定位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现行总体规划已不能适应梅林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主要是由于随着市委、市政府特色小镇项目的推进,我镇沙埠村万家岗区域作为特色小镇项目“中德智造小镇”的落户地,区域定位已发生了变化。急需一个新的总体规划对梅林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工程进行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并实施管理。为此,特申请对《梅林镇总体规划(2014-2030)》进行修编。
妥否,请批示。
梅林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