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题回复
一、医疗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有哪些?
【答】针对群众看病难问题,2016年10月,市政府出台了《宁国市城乡医疗救助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对于困难群众,五保户、低保户生病住院治疗后申报医疗救助不受病种限制,取消了救助门槛,也就是说,困难群体只要生病住院都能得到救助;对于其他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家庭和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患癌症、严重多器官衰竭、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重性精神疾病、晚期血吸虫病、急性胰腺炎和手术治疗的心脏大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住院治疗也能得到救助。
二、哪些情形不属于宁国市医疗救助范围?
【答】(一)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致死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整形、整容、保健等非基本医疗发生的费用;
(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应由他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费用;
(四)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费用;
(五)超越医保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服务设施标准实施诊治的费用;
(六)拒绝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调查、隐瞒或不提供家庭真实收入、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申请医疗救助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填写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到所在乡、镇、街道领取)
(二)医疗保险报销结算单(原件)或大病保险报销结算单(原件)
(三)出院小结复印件(需医院或医保经办部门盖章)
(四)救助对象户口簿、身份证、银行帐号复印件
(五)低收入证明、低保证复印件、五保证复印件
四、在哪些医院可以进行“一站式”直接救助?
【答】目前针对五保户、低保户开通“一站式”直接救助的医院有:宁国市人民医院、宁国市中医院、宁国市健民医院、宁国市骨科医院、康嘉医院、宁国中医肿瘤医院、卫尔康精神病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