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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6319M/202206-00071 组配分类: 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
发布机构: 甲路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公告
名称: 【政策与标准】甲路镇关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政策与标准的情况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6-14 发布日期: 2022-06-14 13:31
【政策与标准】甲路镇关于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政策与标准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2-06-14 13:31 来源:甲路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救助对象  

全省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白内障患者。  

2.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救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二、经费来源和管理

  (一)经费来源  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其中:150元用于省级政府统一采购手术耗材,为每个患者提供一套人工晶体、缝线和透明质酸纳;850元用于手术患者筛查、术前术后常规检查、手术、术前术中术后用药、床位、治疗、护理等所有费用)。所需资金,中央按每例手术800元标准补助,省财政预算每例补助100元,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例补助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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