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改革落实情况 我市自2017年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三变”改革试点,2018年全面推进和完成改革。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以2017年12月31日为清查登记时点,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九步操作流程,2018年6月底清查结束,8月组织清产核资报表审核和调整,11月开展清产核资“回头看”,12月录入全国清产核资管理平台并通过审核。2019年6月组织实施了县级验收,7月接受宣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按村建立了清产核资档案。二是扎实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全市105个村(含3个农村社区)全面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建立了“三会”组织,完成了登记赋码和注册,《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全部发放到位,建立了股权管理系统,正在组织印发股权证,按村建立了股改档案。三是持续推进“三变”改革。根据自然禀赋不同,逐步推进三变改革,目前改革村占比达82%,力争2019年底实现村级全覆盖。 (二)主要成效 1.清产核资。全市105个村(含3个农村社区)清查登记各类资产总计9.99亿元,其中固定资产6.84亿元,长期投资0.53亿元,经营性资产3亿元;清理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23.6万公顷。组织制定了《宁国市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实施办法》、《宁国市农村“三资”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印制了新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统一规范管理。2.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制定了《宁国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及成员产生的指导意见(试行)》,共登记个人股东31.3万个,设置股权33.2万股(包括人口股和农林股),制定了《宁国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各村共计折股量化股本总额4.4亿元,2018年实现股民分红466万元。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了农民的集体资产股份权利。3.“三变”改革。在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根据村情况,逐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全市105个村(含3个农村社区)均实施了“三变”改革,实现村级全覆盖,共实施改革项目160个,村集体投入资金1.7亿元,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投入3400万元,改革项目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1400万元。同时在改革中总结出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和样板,为全面推进我市“三变”改革找到好路子、提供新经验,形成了以凤形山村为代表的富裕村联建物业模式,以山门村、南阳村为代表的资源丰富村开发资源模式,以振宁公司为代表的薄弱村抱团发展模式等各类典型模式。 二、推进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一是工作部署到位。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工作领导组,统筹推进此项工作。印发了《宁国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工作方案》、《宁国市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宁国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也结合各地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强化工作落实,建立市、乡、村三级党组织领导机制。二是工作保障到位。市委、市政府多渠道加强基层农经工作力量,市财政近年来共落实了320万元的改革资金。各乡镇、街道根据各阶段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组成专项工作组,做到人员、经费、精力三到位。为提升干部工作能力,我市举办了多层次的专题培训班,召开各级培训会47次,培训人员682人次。三是强化部门协作。主动对接国土、林业、财政等部门,充分运用国土调查、集体林权登记等成果,为改革提供支撑。四是工作落实到位。建立了“通报、调度、督查”工作机制,要求各地定期上报工作进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会同市农业部门跟进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五是切实把握工作重点。根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规范程序,把握重点任务。实行干部联系村组工作制度深入指导。在清产核资中建立由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村干部共同组成的清查小组,真正做到依靠群众,充分参与,认真清查核实集体资产、科学开展资产评估、明确产权归属、建立建全集体资产清查、登记、管理制度,做到“账物相符,账实相符”;在成员身份界定中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充分考虑和落实1993年“自愿农专非”人员、外嫁女、入赘婿、移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在股份制改革中,因村施策,根据村情设置单一人口股或人口股+农龄股的形式,不设集体股;在股权量化时,根据我市村级集体经济较薄弱的情况,主要采取“确权确股不确股值”的形式,确保改革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当前的农经队伍不能适应改革工作的需要。农村改革工作主要由农经队伍承担,但目前的的农经队伍存在编制少、人员少、混岗、非专业、调动频繁等现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农经工作的需要,同时农经人员队伍建设也亟待加强,对政策掌握不透,直接影响改革质量。主要原因是没有规范的农经体系建设标准和培训管理机制。 二是在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少数地方重视不够,群众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是各级宣传不够。 四、完善法律法规政策的建议 一是虽然已经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但合作社如何参与市场运营,怎样进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等问题需要上级出台指导性意见。二是目前合作社大多采用与村委会合署办公的模式,如何根据村情况实施政社分离,如何有效促进村务管理和村集体经济协同发展,如何实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化建设,需要上级出台指导性意见。三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能力不足。需要加强培训和建立引入人材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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