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和财政财务管理情况。
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全市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备案管理工作。
3、监督检查全市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
4、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款)票据举报的受理、立案查处业务。
5、办理财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及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宜;承担财政系统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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