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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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宁国市交运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2-23 发布日期: 2023-02-23
宁国市交运局行政执法监督途径
发布时间:2023-02-23 11:23 来源:宁国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1.拨打事项清单中公示的监督电话。

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不服有关行政决定,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政府(办理机构: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或宣城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行政复议(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3.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宁国市人民法院起诉(以有关执法文书中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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