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疫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如下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科学知识;
2.宣传解读上级及我市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上的政策部署;
3.宣传上级及我市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上的工作安排和有效防控措施;
4.宣传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岗位、担当作为的工作情况;
5.宣传各医疗机构、医护人员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感人事迹。
二、宣传内容
(一)主流媒体持续开展宣传。融媒体中心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两微一端”,通过转载转播上级新闻媒体重点稿件、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消息、开设专题专栏、开展公益宣传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进行宣传报道,形成集中、持续、有效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科学做好自我防护,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进行舆论引导。组织力量解读上级及我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上的政策部署和工作做法,形成舆论共识。
2.组织专题报道。开设专题栏目,安排专门力量,对各地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各职能部门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动态进行跟踪报道。
3.宣传先进典型。对各级各部门、各医疗机构涌现的疫情防控的先进典型进行深度报道,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二)加强新媒体宣传
1.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公布疫情相关信息。
2.市网信(宣)办要指导宁国论坛等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释,加大对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要加大舆情监管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谣言。公安机关要加大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及时打击处置网络不实谣言。
3.市政办政务公开科要在政府网和宁国发布上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解读相关政策,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举措,及时公布疫情相关信息。
(三)扎实开展社会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流动与固定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引导群众增强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1.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宣传的统筹;负责根据疫情管理相关规定,指导融媒体中心、安广网络做好疫情信息的刊登、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2.卫健委负责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权威消息及科学防控知识;负责做好疫情信息的发布;负责对接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每天向市民发送疫情防控短信。
3.教体部门负责利用自有电子屏和校园广播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相关标语;负责利用班级QQ、微信群等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4.住建部门负责向各物业公司负责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知识的解读和宣传,并督促各物业公司做好服务小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
5.交运部门负责在汽车站、运营的公交车、出租车上滚动播出健康教育宣传标语。
6.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向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防疫知识,督促其按标准做好餐饮卫生。
7.文旅部门负责制定通知,暂停开展乡村春晚等聚集性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暂时闭馆,并做好温馨提示;负责加强对电影院、歌舞厅、网吧等经营性文化活动场所的监管,向经营者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发放《致全市人民的倡议书》;负责安排各文化场馆、电影院,利用电子屏、广告牌等载体开展疫情防控宣传。
8.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利用商户LED屏、城区LED大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负责向辖区内所有商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发放《致全市人民的倡议书》。
9.各乡镇、街道负责向辖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科学知识,发放《致全市人民的倡议书》;负责利用辖区LED屏、党员微信群等宣传防疫知识。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迅速制定宣传工作子方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近期各项宣传工作。
(二)规范信息发布。各级各部门要严肃宣传工作纪律,完善工作流程,各新闻媒体及网络媒体发布的新闻消息要以市卫健委提供的为准,不得随意刊播、转播网络不实消息。关于疫情的通报、解除等重要消息,由市卫健委提供,市融媒体中心所属媒体、宁国发布对外刊登后其他媒体方可转载刊登。
(三)规范社会宣传。严禁各级各部门在街道、村庄悬挂无实际意义的宣传横幅、刷标语,多利用电子屏等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四)加强新闻记者安全防护。市融媒体中心、卫健委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在一线采访报道的新闻记者,加强安全防护和人文关怀。
(五)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确保人不脱岗,电话24小时畅通,紧急重要信息及时向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卫健委)报告。
(此件为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