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完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现批准《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陶瓷制品制造》《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陶瓷制品制造》(HJ1096-2020);
二、《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汽车制造》(HJ1097 -2020)。
以上标准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月1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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