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简明问答解读】市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06-11 08:33
来源:宁国市城管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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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宁国市为什么要施行停车收费?对实施停车收费后城区乱停乱放现象将如何解决?
答:(一)众所周知,我市近年来城区主要道路一直存在停车难、停车乱的现象,城区停车泊位严重不足,停车位被部分居民和商户长期占用,造成车位周转率不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我市积极采取了一些应对举措,主要有四项。一是积极谋划城区公共停车设施的发展与建设。根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合肥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宁国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未来三年我市将计划新建改建路外公共停车场29处,可提供路外公共停车泊位4330个,至2030年共规划布局公共停车场107处,停车泊位1.5万个。二是出台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两开放”实施方案》,规定除部分特殊单位外,其余单位停车场在节假日全天免费对外开放,为广大市民提供便利。三是出台了《宁国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棚)改造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在有条件的小区进行停车位改造建设,为广大住户腾留更多的停车空间。第四就是加强现有停车位的管理,在城区实行停车收费,利用价格杠杆,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做到快停快走。通过停车收费政策,一方面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和公共道路资源的高效利用;另一方面引导车辆向非道路和非中心区域分流,实现车辆快停快走,缓解中心区域交通矛盾;同时充分运用价格杠杆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建设停车场所,增加停车泊位的有效供给,逐步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据统计,周边县(市、区)在实行停车收费后,停车泊位周转率大大提高。如余杭区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由每天3.2次上升到7.23次,安吉县道路停车泊位周转率由每天3.8次提升到9.3次。我市前期在人民路、滨河路和宁城北路试运行停车收费效果来看,后台数据显示,试运行部分路段停车泊位周转率也达到了5.6次,停车周转率大大提高,方便了群众办事停车。
(二)我市已经成立了由公安交警和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的静态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城区违规停放车辆的依法管理。一是对短期违规停放的车主进行告知,在拒不配合的情况下予以抓拍;二是对停放时间长、无法联系的车辆进行拖离,确保城区停车秩序规范有序。
问:实行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有什么法律依据?公共停车服务收费是否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召开价格听证会?公共停车收费服务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一) 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点)属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施依据合法。
(二)由于公共停车服务收费不在《安徽省定价听证目录》之中,不需要召开价格听证会,但是为进一步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和建议,原市物价局、市城管局于2018年11月15日通过政府网、《今日宁国》、宁国论坛、城管公众微信号等媒介,对《关于调整宁国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后,征集意见及采纳情况及时在政府网进行了公布,并经2018年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2019年2月22日,原市物价局和市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宁国市公共停车服务收费范围和标准的通知 》(宁价办〔2019〕3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实施程序合法。
(三)1、适用范围:宁国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公共停车场及占用公共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2、管理类别:一类收费区域:迎宾路—宁阳东路—长乐路—宁墩路—仙霞路—青龙路范围内的公共停车泊位(含道路人行道停车泊位)。二类收费区域:宁国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非一类收费区域之外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收费:指各类政府性投资建设的路面和地下公共停车场。3、收费标准:道路停车收费时间为每天上午8:00时至晚上21:00时,免费停车时间为30分钟;停车场收费时间为24小时,免费停车时间为60分钟;设置24小时封顶价格。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疏导城区停车难、乱停车等矛盾。由于我市此次实施停车收费,拟使用电子计费系统,设备投入较大,我们在前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并参照周边县(市、区)价格水平进行的制定。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城市管理执法车、医疗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环卫作业车辆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问:城区停车收费的经营主体是谁?停车收费的收益将如何使用?新一轮停车收费,合作方与政府国有企业的收益分成比例为多少?确定依据是什么?我市对参与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项目特许经营采购竞争性磋商的第三方企业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答:(一)2018年第六次市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城区停车收费经营主体确定为宁国市国泰建设有限公司。宁国市国泰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5日,注册资本8亿元,是由宁国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经营范围: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管理及其项目的投资;项目代建;道路养护;道路基础设施项目的附属设施经营管理等。
(二)宁国市国泰建设有限公司筹资投入宁国市市政基础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及停车场等建设,历年来建设投资额不低于6亿元。按照“谁建设、谁受益”及“公开、透明且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公司收费主要用于以下几项支出:1、成本支出:停车场的建设、维护、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人员工资、电子设备及软件采购、维护等支出;2、上缴财政:其余所得按相关规定由国泰建设公司依法上缴财政。
(三)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国泰建设有限公司通过询价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我市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出具《宁国市城区道路及停车场停车运营服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报告,我市停车场项目建设投资估算1589.8万元(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建成后年营业收入约为2085.3万元,每年成本费用约为1522.1万元(包括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固定设备投入、停车位维护等),扣除增值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约68.9万元,预计年利润总额约为494.4万元,净利润约为370.8万元。为吸引更多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经过综合测算,报告建议投标人承诺向国泰建设公司上缴比例应不低于营业收入的 11.907%为主要条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合格中标人,建设运营期限为8年。
(四)根据《可行研究报告》建议,竞争性磋商主要条件如下:1、投资额不低于1590万元,建设内容满足或者优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定的建设项目;2、每年上缴国泰建设公司收益不低于总营业收入的11.907%(竞标底价);3、在我市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与国泰建设有限公司成立共管账户,产生的就业岗位优先选择我市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