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根据《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中共宁国市委 办公室、宁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 监督全覆盖的工作方案》(宁办发﹝2016﹞17号)等规定 ,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总体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 工作部署,创新审计理念 ,突出审计 重点 ,到2022年底前 ,完成对92位主要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被审计的部门单位以及领导干部数量以机构 改革后实际设立和配备的情况为准),促进领导干部更好践行新发展理念 ,认真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行使,依法作为 ,主动作为,有效作为。
(二)基本原则。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有责必究的原则要求,科学安排审计计划,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
一一全面覆盖 ,突出重点 。坚持应审尽审,努力实现经
济责任审计“ 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根据领导干部的
岗位性质、履行经济责任的重要程度、管理资金资产资源规模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周期。对重点地区、部门、单位以及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 。
一一党政同审,分类推进。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同 一地区或部门(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国有企业的党委、董事会、经营层的主要领导人员实行同步审计。坚持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以任中审计为主的原则,横向上均衡安排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纵向上确保各年度的总体审计工作量大体均衡,实行板块轮动,协调有序推进各类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一一依法审计,客观求实。对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资源环境毁损,以及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坚决依法查处。同时,要切实按照 “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意见,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秉公用权、主动作为。
一一服务改革 ,推动发展。高度关注影响质量变 革、效率变革 、动力变 革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改革推进中出现的政策措施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发展过程中暴露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 ,及时反映 ,提出建议 ,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促进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和制度,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二、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
(一)审计对象范围。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经济责任审计“ 全领域、全对象、全过程”覆盖的要求,将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 、党校 、中职学校等市管主要领导干部 ,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市管主要领导干部,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主要领导人员 ,全部纳入审计对象范围 。
( 二 )审计内容。根据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和履行经济责任的 情况 ,结合地区 、部门 、单位的实际 ,依法依规确定审计内容 。
1、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 、市重大决策部署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 、“三 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财政管 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贯彻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
2、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部门单位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 、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 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预算执行和财 政财务管理、对所属单位及部门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情 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 政规定情况等 。
3、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推动深化国有企业 改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固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促进领导人员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 为目标,重点关注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
进 、“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僵尸企业”处置、污染防治、国企国资改革、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科技创新、重大风险防范、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重大经济决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领导人员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等。
三 、工作任务安排
本轮市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涉 及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52个市直单位 ,2家市属国有企业 ,1所中职学校,1个党校,共计92个主要领导干部(领导人员),平均每年直接审计约18个左右对象。具体安排 :
(一)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对象包括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 、政府的主要领导干部 ,每年度安排审计2-4个,由市审计局直接实施 。
(二)市本级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45个党政工作部门和事业位、7个人民团体的市管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度安排单位10个左右,由市审计局按照《宁国市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宁办发﹝2013﹞86号规定统筹实施。
(三)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对象包括2家市属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每两年安排审计1家,由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工作方案》(宁办发﹝2018﹞31号)规定统筹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审计计划统筹。市审计局提出年度计划的初步建 议,市委组织部提出委托审计建议名单,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