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宁国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规定,宁国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35kV宁城321、胜城378迁移新建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建设资料、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宁国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位于宁国市城区,主要施工内容为主要包含钢管杆组立,1.72km35Kv钢芯铝绞线架设,0.33km10Kv导线架设等。建设单位是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运行管理单位是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国市供电公司,2019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由宣城南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1953505.96元。合同工期60天,2019年5月7日通过验收。
二、审计结果
该工程合同造价1953505.96元(其中预留金15万元),送审结算造价1584228.02元,经我局审核后工程实际结算造价为1550627.99元,核减造价33600.03元,核减率为2.12%。
三、审计结果说明
(一)该工程核减造价3.36万元。具体如下:
1、钢芯铝绞线、基础土方、小电器及其他清单内项目工程量减少核减造价1.77万元;
2、签证项目及税金调整核减造价1.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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