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皖财购〔202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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