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霞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应对我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的运行机制,有效防预、及时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镇经济稳定发展,根据《宁国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与《仙霞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员工和周围群众的安全,将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预防为主,对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事故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统筹协调,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反应及时,运转高效,对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事故迅速反应,准确决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适用范围
仙霞加油站和烟花爆竹经营点突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体严重伤害的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适用本预案。
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镇应急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政府成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专班,由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许旸通知任组长,镇应急办主任潘有良同志任副组长,仙霞镇应急办成员、派出所、卫生院、卫计办、民政所、党政办、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接受仙霞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工作专班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救援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指挥现场抢救工作;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救援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3、及时预测、分析和掌握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和事故影响范围等;
4、负责组建、调集现场抢救医疗救治队伍及伤员转运工作;
5、发布事故和救援信息。
6、根据事故应急救援进展,决定请求指挥部,增加救援力量或移交指挥权。
(二)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治安保卫组、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6个小组,其组成及主要职责是: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党政办主任王欣宇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向各组转达指挥部指令,负责与各组间的联络;及时掌握抢救工作中遇到的突发问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汇总和上报。
2、现场抢救组:由应急办、派出所、卫生院、宁国市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事故单位负责人组成,应急办主任潘有良同志任组长,卫生院院长郭兴建同志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制定救援方案;负责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负责抢救受害人员,安全转移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组织指挥被困人员撤离现场、群众疏散和自救、互救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有关物证、资料的收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和证据。
3、治安保卫组:由镇人武部、派出所组成,由派出所所长王孝辉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维护事发区域治安和交通秩序;负责疏散事故区域的无关人员;负责处置与事故有关的其它治安突发事件;负责维护现场救援治安秩序。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应急办、民政办、事故单位负责人、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自来水公司组成。由民政所所长姚旭霞同志任组长。负责抢险救援的后勤及车辆、通信、物资、经费等综合保障。
5、善后处理组:由综治办、工会、卫生院、所在村委会主任、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由综治办主任李文进同志任组长。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伤员的医疗救护及护理;负责伤亡人员的抚恤、安置;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负责遇难者遗体、遗物的处理。
6、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性质按照相关法律执行,相关人员配合事故调查,落实事故处理意见。
五、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和要求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点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报告镇政府,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工等部门要全力配合救援工作,及时提供必要的图纸和后勤保障条件,尽力做好受害人亲属的安抚、接待工作。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的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它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其它人员的安全。
2、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故隐患源,及时排除险情,阻止事故扩大。
3、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现场监测、分析、处置、,为排除险情和减少损失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六、应急救援的启动程序
1、事故接警
镇应急办负责事故接警。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人员、事故发生的简要过程及原因。
(2)请求应急救援的内容及建议。
2、启动预案
镇应急办接到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报告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总指挥,经同意后启动预案,并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各工作组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3、应急救援。
(1)在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和查阅图纸、资料后,指挥部立即组织救援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及严重性制定抢救方案,并按照各自分工付诸实施。
(2)救援过程中,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方案,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开展。
(3)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态势,及时上报市政府、市应急局和相关各部门。
4、应急救援指挥权移交。
事故性质和范围扩大,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市应急局,并移交应急救援指挥权,由市政府、市应急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5、救援终止
(1)事故抢救结束后,一般事故由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宣布救援终止。上交的事故由市政府、市应急局宣布救援终止。
(2)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供调查处理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七、其他事项
1、事故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2、本预案与市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统一,以市应急预案为指导。
八、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
1、仙霞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指挥机构联系电话
镇政府2209060仙霞派出所4730110
仙霞卫生院4730298应急办2209608
火警119应急局4025539
仙霞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队组成人员
仙霞镇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人员以仙霞镇应急救援队伍为主,视事故发生情况,动员和增加社会及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