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依据《宁国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操作规程》(宁综改﹝2016﹞8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对你乡镇(街道)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乡镇(街道)申报的2019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二、项目批复一经下达,乡镇(街道)、村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调整,须报请市财政局综改办审核确定。
三、请即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及时批转至相关项目所在村。
四、请按照政府采购制度等相关规定,精心组织项目实施,确保11月底前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任务。项目管理要积极引导村民代表参与,落实公开公示、项目验收和审计制度,做到竣工验收和审计全覆盖。
附件: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表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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