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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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124U/202005-00016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宁国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宁国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5-19 发布日期: 2020-05-19
宁国市民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0-05-19 08:45 来源:宁国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获得荣誉情况

2018年度,市民政局获得荣誉如下:2018年全市党员教育微视频评比活动二等奖;2018年度优秀提案、承办提案先进单位;2018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项目工作配合责任先进单位、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征收征迁协保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乡村振兴推进年先进单位;2018年全域旅游提速年先进单位;2018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重点单位工作一等奖;2018年度巾帼文明岗;宁国市2018年度双拥模范单位;2018年度民生工程二等奖;2018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2018年度群众“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抗击“利奇马”台风抢险救灾先进集体。

  1. 工作完成情况

    扫黑除恶工作有条不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积极协同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重点是对照“负面清单”,认真检查全市102个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情况,再“过一次筛子”,严把人选质量关,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依法依规从村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

    社会组织登记规范运行。完成了全市社会组织2018年度检查工作,完成了50家社会组织登记、5家注销登记、40家变更登记及52家换证等日常管理工作;完成了全市190家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完成了12家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指导全市102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帮扶项目111个,投入资金577万元,受益人群1.8万人次;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在章程中必须载入加强党的领导内容,并成立了民办养老服务行业综合党总支。

    社会事务工作正常运转。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1-10月,全市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93人,其中:社会散居89人,机构供养4人。按照上级要求,10月份全面落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提标政策,自今年1月起社会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50元,累计“一卡式”发放孤残儿童生活保障经费费116.9万元。截止目前,市救助管理站实际救助人数70人次,站内救助47人次,站外救助(主动救助)23人次。目前滞留在站治疗、照料人员共5人。累计使用资金55.98万元。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编制了《宁国市地名录》,完成了《宁国市地名词典》词条撰写工作,开展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部分乡镇楼门牌设置工作,为近8000户居民编制了标准的门牌号码,制作安装了门牌。

    二、列入市政府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统筹推进,深入推进骨灰集中安葬。截至三季度,全市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67%,较二季度提高1.72个百分点。其中,竹峰街道、青龙乡、胡乐镇三个乡镇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保持100%。

    完善机制,社会救助制度无缝衔接。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我市着力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合理确定标准、优化简化程序、完善保障措施,实现社会救助无缝衔接,截止10月份,全市城乡低保共6291户8058人,累计享受城乡低保84094人次,发放低保金3211.798万元,月人均补差381.9元。全市特困总人数为2110人,其中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74.8%。共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救助经费1469.6万元,发放工作人员工资及运营经费196.57万元。累计实施临时救助108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06.82万元。其中下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80万元,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发放。

    创新机制,基层政权建设扎实开展。指导部分乡镇开展了村民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依托平安社区综治中心,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全市16个城市社区共划分成145个网格,配备了近100名网格管理员,102个村共划分成609个农村社区网格,配备了609名网格管理员,城乡社区网格化覆盖率达100%。2019年2月11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宁国市社区工作者激励保障办法》,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工作者岗位报酬体系。举办社区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职业水平考试,按照初级100元/月、中级200元/月、高级300元/月标准予以职业津贴,目前全市持证人员达95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占比近40%;全市18个城市社区成立了13个枢纽性社会组织联合会,设置了相关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三、承担宣城市2019年民政工作指标考核完成情况

    社会救助提标、精准。一是3月份,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民社救[2019]4号),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提高至低保标准的4倍以内。截止10月份,我局共下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80万元,由各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已对978户困难家庭进行了救助。从7月份开始,依照上级文件要求,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从560元/月提高到590元/月,增长5.4%,城市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为0.83%,农村低保对象占户籍人口比例为2.43%。二是印发了《2019年宁国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等通知,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要求,明确了治理的具体措施,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以“精细管理、精准核算、精简流程、精确责任”为手段,随机抽取2124户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确保保障对象认定准确,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社区建设共建、共享。一是全市102个村全部建立了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卫生服务室、计生服务室、社区警务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广场等。其中97个村级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用房面积达300平方米以上,达标率95.1%二是我局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全市社区协商示范建设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统一的社区协商议事规则、协商流程、协商议题登记表、协商内容记录表等,规范了我市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程序,对社区协商示范点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支持,大力推进社区协商示范点建设。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宁国市委办、政府办于2019年5月23日印发了《宁国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西津街道凤凰社区为省级试点、南山街道白云社区为本市级试点,开展智慧社区建设,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养老服务推进、提升。一是制定下发《宁国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民办〔2019〕59号)文件,目前全市32家养老机构运营态势良好,9类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全部整治到位,28项安全运营指标全部达标,70%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目前我市拥有各类养老床位共3592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93张,占总床位30%以上。2019年度全市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到70%,具体建设任务为:3家街道、8家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和5家社区、24家村级养老服务站。截至目前已建设完成2个街道、4个乡镇、14个村和社区的建设站点建设任务,完成率达到50%。二是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乡镇、街道完善辖区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制度,建立农村老年人信息台账,对辖区内留守、空巢、高龄、失能失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定期探视走访,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等。根据宣城市文件要求及我市实际情况,建设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智慧调度系统,2019年第一阶段将全市32家养老机构中18家养老机构的监控系统统一接入民政局监控中心,监控画面上墙,统一监管、调度。目前该项工程已建设完成,进入验收阶段。

    四、全面深化改革事项完成情况

    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顺利推进。2019年6月,市政府办印发了《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宁政办秘[2019]94号),以“精细管理、精准核算、精简流程、精确责任”为手段,着力改革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8月份,我局印发了《宁国市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实施细则》(民社救[2019]14号),规范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与评估,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进一步提高救助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年底前,我们还将搭建宁国市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开发低保信息系统移动端和微信公众号,利用移动终端开展自助申请、主动救助,让困难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实现困难群众自助申请办理相关救助事项的目标。

    全国殡葬综合试点改革持续深入。一是积极开展乡村公墓灾后修复重建工作。受“利奇马”台风影响,全市11个乡镇共计37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及附属设施受到不同程度损毁,直接经济损失380.5万元。目前,各地已及时对村级公墓道路及基础设施进行抢修,保证了公墓正常使用。二是持续开展老坟综合整治。1-9全市共迁移“三线四边”有碍观瞻坟墓97棺,绿化遮挡933棺。三是加快推进移风易俗改革。拟定下发了2019年宁国市新时代文明实践移风易俗志愿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内移风易俗活动开展具体任务和工作职责,各乡镇、街道普遍开展了文明殡葬、厚养薄葬宣传活动,西津街道、霞西镇等还开展了以移风易俗为主题的文艺下乡活动。四是加强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拟定了《宁国市乡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反复征求了各地各相关单位和上级部门处室意见,当前已进入合法性审查阶段,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将组织实施。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改革稳步提升。6月中旬,与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宁国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村务监督、村务公开、社区协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等工作督查,按要求做好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荐、申报工作。印发了《宁国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0年)》,将原申报的我市智慧社区试点南山街道创业社区调整为西津街道凤凰社区,指导其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方案》,进一步整合相关资金和资源,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五、2020年工作安排

    (一)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关爱救助保护工作。科学使用部级福彩公益金,按时保质完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二是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公示公开、资金发放等程序,加大核查工作力度。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临时救助水平,科学下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规范小额临时救助审批程序,做好备案和公示工作,加强监督,确保应救尽救、公平公正。四是加强慈善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指导市慈善协会对募集的善款加强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及捐赠方意愿,统筹、合理分配救灾资金,积极支持灾区开展灾后重建,并将慈善资金分配、慈善项目实施等情况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适时组织审计、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持续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总结积累经验,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1. 一是继续推进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人群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抓好福利院世行项目建设。项目将于2020年2月份开工建设,建设期为3年。

    (三)创新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打造养老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品牌;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继续参与脱贫攻坚,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专长,积极开展精准扶贫项目;二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做好“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工作;三是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按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和服务运营规范》启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建设。

    四)推进殡葬改革及公墓建设。

    一是继续围绕“五年三步走”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推动乱埋乱葬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骨灰跟踪引导工作制度,有序完成全市范围内旧坟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新增骨灰集中安葬率达到100%,顺利实现乱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二是落实省民政厅公益性公墓建设专项行动。推进殡葬信息化建设,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完成城市公益性公墓一期30亩项目建设。三是根据市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做好殡葬领域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加大对社会殡葬车辆监管力度,规范殡葬行业管理。

    (五)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继续指导凤凰社区做好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总结智慧社区试点经验成果,争取建成一批示范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慧社区建设模式。二是组织开展2020年度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和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报考和社工师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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