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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7063E/202006-00039 组配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梅林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名称: 梅林镇城乡规划一体化基本情况 文号:
生成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08
梅林镇城乡规划一体化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20-06-08 15:54 来源:梅林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结合《宁国市梅林镇总体规划(2018-2030)》对梅林镇城乡规划一体化的情况作以下内容的说明:

一、合理安排城镇建设

1.梅林城镇性质:宁国市东部重镇,以发展工业和旅游为主导的生态城镇。

2.空间发展方向选择:中心镇区空间发展拟定为“控制东、北方向,发展西、南方向”。

3.规划结构:“一心、二轴、三带、三区”的城镇空间结构。

一心:G329国道与摇篮大道相交区域,围绕该区域将规划建设商业、市场、行政办公等功能,打造功能复合的综合服务中心。

二轴:G329国道交通联动轴、摇篮大道城镇发展轴。

三带:依托G329形成河塘产业发展带,结合宁宣杭高速两侧防护绿地形成的生态带,镇区西侧依托东津河形成滨水休闲活动带。

三区:城镇综合区、旅游服务区,预留旅游服务区发展用地,可以和城镇综合区形成对接。

二、产业集聚功能定位

安徽省电子元件产业集群专业镇、汽车零部件、精品铸造强镇,宁国市东部重镇,以工业和旅游发展为主导的生态城镇。

三、村庄布点规划

规划提出村庄搬迁建设策略如下:

1.围绕镇村主干路规划布置和建设居民点,同时控制村庄建设侵占道路红线,避免居民点沿路无限延伸。

2.深冲内、山上住宅向冲外、山下等交通条件方便处集中。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庄进出道路路况。

4.增强中心村的功能,扩大其规模,配套文化、教育、卫生、有线广播电视等服务设施。

四、在《宁国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中的关系

1.夏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2-21881A09),该区发展主要以风景区旅游为主,区域发展优势度中等。旅游规划范围外的功能区(主要位于梅林镇境内)严禁作为旅游开发,高山区应实行封山育林。

2.梅林东部生态林业与地质灾害防护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2-21881B10):该小区地处宁国市东部,梅林镇与中溪镇的交界地区,总面积87.57 km2。在地质敏感性评价中,该区大部分位于高度敏感区,说明该区地质灾害防护工作极为重要;该区地势以低山丘陵为主,林业是以常绿和落叶阔叶林为主导树种。严格限制本区加工制造类工业企业发展,所有开发企业必须迁至国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拓展区统一规划发展。

3.梅林北部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2-21881B11),该小区地处梅林镇北部,为东津河下游地区,是乡镇和市区的结合地带。生态服务功能较为重要,总面积为48 km2。

4.国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拓展区及城镇综合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Ⅴ2-21881C05):该小区位于宁国东南部,规划中的宁杭高速、省道G329线和东津河贯穿境内,规划总面积约为19.13 km2。该区地形属于典型的河谷低矮丘陵区,地势相对平坦,生态环境敏感性一般。

5.本区所有工业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国家级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梅林拓展区内集中发展,所有建设行为必须与《宁国市梅林工业集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协调。现有不在工业集中区的工业加工企业需有步骤有计划的就近迁入工业集中区;加强污染防治,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工业区块集聚和提升,实现资源共享,污染集中处置,做到工业企业不断集聚的同时不增加污染物排放。

五、《梅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根据宁国市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梅林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内基本农田面积为1121.20公顷。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有所提高,既保证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实现,又提高了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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