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市),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宣城市委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宣发〔202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以建设国家级创新型县(市)为统揽,以全面深度融入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为主线,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金链的深度融合,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为争当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发展目标。
2020年,实现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2.8%,高新技术企业达107家,技术合同交易额达3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0%以上,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突破60家。
2025年,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融技术创新体系、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科技金融支撑体系、科技治理体系等为一体的区域创新体系。具体目标为:
创新实力实现三增长。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150家以上;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合同交易额达8亿元以上;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达30家以上。
创新能力实现四提升。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2%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65%以上。
创新活力实现五突破。国家创新型县(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中德智造小镇国际科技合作引领区、“宁国智谷”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夯实创新发展基础。
1.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路径,实施分类指导,加大培育力度,强化精准服务,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招商引资引进一批,创业孵化培育一批,力争到202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突破150家。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税收上台阶的,给予相关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税务局、财政局、发改委、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2.实施“专精特新”示范工程。遴选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竞争力强的科技型企业,继续实施“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空间换地、网+换新”举措,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两化融合、品牌建设、上市融资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推进企业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引进和使用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大力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专精特新”企业达60家以上,入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2家以上。(牵头单位:经信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科技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购买高校院所先进技术成果进行转化,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税收政策,引导企业规范研发项目管理及研发费用财务核算管理,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年度新增的研发经费按照相关文件给予补助。力争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2.5%。(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税务局、统计局、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4.实施产业关键技术攻坚。紧扣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在核心基础零部件、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元器件、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领域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高新技术产品,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创新型领军企业积极承担实施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实施长三角G60科创走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突破“牵鼻子”“卡脖子”等关键技术,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性和标志性技术成果。对我市企业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长三角联合攻关项目,按相关文件给予配套支持。(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发改委、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5.强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积极争创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引导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企业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争创省级(以上)“一室一中心”。 鼓励企业加强与中科院、清华、中科大、合工大等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等产业公共研发平台。支持中德智造小镇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牵头单位:科技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局、人社局)
(三)加强区域协调联动,优化县域科技创新布局。
6.全面完成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以首批国家级创新型县(市)建设为契机,集聚创新资源、突出创新主体、完善创新机制、优化创新环境,实现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日益完善,构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中西部创新发展示范区。(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7.高水平建设“宁国智谷”。围绕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G60科创走廊协同创新平台、皖苏浙省际交汇区域创新发展平台、宁国创新要素集聚示范平台”的建设目标,聚焦宁国主导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公共研发、知识产权运营、检验检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服务等技术创新平台。力争到2025年,宁国智谷成功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省级科技服务集聚区。(牵头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配合单位:科技局、发改委、经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8.优化产业布局。立足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加快打造“一首两翼三主导”千百亿级现代产业集群。按照“一个上市企业建成一个园区,一个领军企业带动一个产业链”总体思路,推动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积极参与世界级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建设,推动汽车零部件产业向部件总成拓展。循环经济产业集群,突出工业固废循环利用,打造面向长三角的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集群,重点培育工业设计等新兴业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耐磨铸件和精密制造产业集群,推动耐磨铸件产业向轴承、机床机器人等装备制造方向升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主攻5G技术和新材料,发展高端电力电容、手机电容和汽车电容,打造电子信息专业园区。食品及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打造华东地区最大的熟食加工基地。重点支持中德智造小镇建设,实现产业集中区特色化发展,立足协作配套,加快转型升级。建立开发区、港口产业园、特色集中区融合发展新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发展共赢,构建全市产业生态圈。(牵头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港口镇、中溪镇、梅林镇、宁墩镇 配合单位: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四)加快推进协同创新,集聚高端创新资源。
9. 探索建立“科创飞地”。结合我市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在科教资源丰富、创新要素集聚的上海、杭州、合肥等地先行先试,建设科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创飞地”;探索建立“总部+生产基地在内、研发机构在外”经营模式,鼓励引导市域内各类开发园区、企业到长三角区域设立“人才飞地”、“研发飞地”。对在市域外建设研发机构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政策补助。(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10.协同推进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宣郎广宁智创走廊建设,全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加快落实G60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券、G60城市高新技术企业互认互通、G60城市技术职称互认互通等政策,推动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和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共用和对接转化。加快推进经开区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支持我市龙头骨干企业牵头组建或加入G60科创走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牵头单位:发改委、科技局、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相关单位)
11.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支撑。加大财政对科技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科创扶持资金、创盈一号投资基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引进风投、中安创业投资基金等知名基金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形成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政府基金有机结合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大力发展科技融资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科技金融产品,推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科技保险试点。以“力争沪深市,发展创业板,备战科创板,抢抓新三板”为总体思路,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牵头部门: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组 配合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五)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12.加大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招引。聚焦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基础,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扶持计划,引进一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宁创新创业;鼓励本土企业与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进行嫁接重组,创办科技型企业。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成熟并能在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形成销售收入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宁创新创业,以股权投资或债权等方式,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力争到2025年,落户我市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突破30个。(牵头部门:科技局 配合单位:招商合作中心、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各相关部门)
13.加快培育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实施“‘三津英才’六大行动计划”,完善人才引进和运转机制,实行贡献与回报匹配、薪资与长三角接轨的扶持政策。实施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每年组织50名左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展以提升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企业家。统筹实施技能人才振兴项目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计划,培养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造就一支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人才结构优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单位:党校、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局、工商联)
14.建立健全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大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的奖励力度,优化收入分配政策,引导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让科技人才“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牵头部门:组织部 配合单位:人社局、科技局、经信局)
(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15.打造“双创”升级版。加强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引导支持建设一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逐步形成“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园区”的全链条孵化体系,深入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强化“双创”氛围营造,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吸引更多沪苏浙高端转移转化平台、孵化器和加速器运营商来宁布局。到2025年,经开区建有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1个以上,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2个以上,在孵企业100家以上。(牵头单位: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 配合单位: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局、发改委、人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16.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引导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以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为纽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的查处和惩罚力度,营造保护创新成果、激发创新活力的优良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法院、检察院、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林业局)、商务局、文旅局、税务局)
17.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加快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勇于探索、尽职免责的容错纠错机制,依法支持改革、激励创新、保护创业。针对创新改革先行先试的新特点,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处理原则,对突破现有制度或规定、有利于创新发展的举措,虽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失误错误(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除外),但未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依据《宁国市支持干部履职担当干事创业容错减责免责实施办法(试行)》,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容错减责免责,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牵头部门:纪委监委机关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18.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持续开展“宁国市发展功勋”“宁国市发展贡献奖”“亩均英雄”“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企业家、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加强创新文化培育,弘扬崇尚创新、支持探索、鼓励冒尖的社会风尚,营造干事业、办企业、聚产业的创新文化氛围。建立健全科研活动行为准则和科技信用管理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和科学伦理教育,强化科技人员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持续开展“五小发明创造”“最美工匠”评选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创新创业典型,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牵头部门:政府办 配合单位:经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改委、科技局、人社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总工会、经开区(港口产业园)管委会、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局,统筹协调全市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整合市内外人才、资本、技术和信息等创新要素,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强化规划引领。编制高质量宁国“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相关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等,引领创新发展。
(三)强化政策扶持。优化“1+1+5”产业扶持政策,设立1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及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导资金,设立5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团队招引,支持企业强化自主创新投入。
(四)强化目标考核。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将创新体系建设主要指标纳入乡镇、园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