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宁国市财政局积极落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合力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继续安排奖补项目建设资金1412万元,奖补全市61行政村61个项目;安排奖补项目管护资金121万元,用于项目日常管护。
一、尊重村民意愿,引导民主议事。村民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环节,市财政局督促各乡镇、村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坚持“议字当先”,积极落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基层完善议事程序,规范议事制度,村民自主决策项目建设,积极实施项目公示,民主协商项目管护,真正做到“能议事,真议事,议成事”;依法依规实施村民筹资筹劳,严禁增加农民负担。
二、落实奖补政策,健全投入机制。2020年市财政局继续加大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投入不低于上年水平。2020年我市共投入财政奖资金1533万元,主要依据各乡、镇、办事处乡村人口数量进行分配,其中项目建设奖补1412万元,项目管护资金121万元;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对实施项目符合民主议事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建设完工且通过村、镇、市三级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照资金分配标准实行财政奖补。
三、提前谋划,制定奖补项目三年规划。2020年市财政局要求各乡镇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纳入生态宜居工程整体规划,坚持村内户外、严格管理、群众受益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实事求是,提前谋划,制定2020-202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三年规划,轻重缓急,优先安排农民反映强烈、需求迫切且普遍受益的项目。
四、加强项目审核,助力灾后重建。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农民共同需求为导向,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着重解决村内道路、小型水利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亮化等公益事业建设,并要求各乡镇当年开展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70%,防止项目过度集中或者平均分配;2020年市财政局深入现场、实地查验,共审核待建奖补项目61个,对其中未审先建、不符合奖补范围等5个项目要求其进行调整。
2019年我市遭遇“利奇马”台风,霞西、甲路、南极等多个乡镇突发山洪、泥石流等重大灾情,基础设施损失惨重。为切实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结合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使用办法,2020年从奖补资金总额中安排资金531.5万元,奖补道路、河堤、沟渠等灾后重建、修复项目25个,涉及我市辖区内8个乡镇,促进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