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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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007-00027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文号: 财办〔2020〕122号
生成日期: 2020-07-11 发布日期: 2020-07-11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11 09:49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杨春丽、喻长进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给予“利奇马”洪灾灾后重建工作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灾害发生后,宁国市市委、市政府迅速成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指挥部,及时出台《宁国市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并就受灾群众安置、房屋重建、地质灾害点摸排处置等重点问题制定10个专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实行“日调度、日报告”制度,确保灾后重建期间各项工作推进有序有力有效。

灾害发生以来,我市全面实施水毁工程恢复重建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灾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正常,重要水毁道路、桥梁、水利等基础设施正在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截至目前,274处水利设施修复工程已完成260处,剩余工程汛前将全面完工。完成倒房户重建726 户、2416间,维修加固343户、1335间。修复水毁乡村道路64.4公里。

下一步,一是对已纳入市政府计划内的项目,督促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加快在建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完工,建立台账,完善材料;已完工项目尽快验收、审计。计划内项目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整合上级专项资金、捐款资金、存量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安排。二是对乡镇、街道2019年自行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缺口由乡镇、街道从砂石处置款和定向捐赠款以及交通、水利等灾后重建项目中统筹。三是对2020年及以后年度灾后重建项目,各乡镇、街道要落实灾后重建属地责任,加强对后续灾后重建项目统筹谋划,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编制上报项目争取挤进2020年及以后年度省级部门项目库,并按照“先急后缓、量力而行,先修复后提升”的原则,分步实施。各乡镇、街道要继续发扬灾后自救精神,多方筹集资金,动员村民投工投劳,市财政将不再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对暂没有资金保障的项目不予安排实施。四是市交通、水利、住建、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受灾乡镇灾后重建项目指导,积极统筹整合项目,积极对上争取,并向重点受灾乡镇倾斜,最大限度支持重点受灾乡镇灾后重建。


联系单位:市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电话:4110067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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