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关于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学校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该方案的制定是进一步厘清学校安全立法调整的范围,细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为学校创造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市中小学校园及幼儿园突发重大事件(以下简称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校园突发重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体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首先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其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动纳入校园安全的专家和校园安全的律师,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同时及时发布征求意见稿,主动向社会征求意见,广纳意见,让制度具有科学性、适用性。最后成文发送至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所有中小学,督促他们是否及时学习贯彻落实。
五、主要任务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体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迅速响应,及时有效处置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形成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根据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影响范围、性质、严重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发生后,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立足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校园突发重大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应急联动,群防群控。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发生后,各相关部门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应急联动、群防群控的应急处置工作格局。
(5)以人为本,依法处置。在处置校园突发重大事件过程中,把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发生后,首先开展抢救人员和控制事态扩大的应急行动。校园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响应措施
市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市级层面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视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学校召开会商会,分析形势,研究具体应急处置措施。
(2)及时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点,核查事件发生的经过,指导学校做好前期处置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宣城市教育体育局报告有关情况。
(3)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救援、救护、救助等工作。
(4)市教体局联合属地乡镇(街道)指导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妥善解决受害师生的安置,帮助学校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可能引发重大校园突发重大事件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对需要向社会发布预警的重大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应及时发布预警。
(5)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6)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六、创新举措
(一)使用范围广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发生突发重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指挥体系灵活、权责清晰
宁国市中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应急指挥机构的组织下,负责组织、协调各类重大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有关市应急指挥机构开展应急处置行动。
市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市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市教体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市委保密局、市信访局、市委统战部、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办(市外事办)、市气象局、市经信局、市各保险企业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2.12成员单位职责
(1)市教体局:市域内发生突发校园安全事件时,迅速掌握情况,研判事件性质,向市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需要启动预案时,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协调市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并在事后根据市领导小组指示协调善后及有关总结处理工作。
(2)市委宣传部:协调校园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报道,拟定对外宣传口径,组织、协调校园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协调对互联网新闻报道的管理以及负面信息的处理工作。加强对互联网监控,防止有害信息传播,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3)市委保密局:监督检查考试安全保密工作,参与考试安全事件的查处工作。
(4)市信访局:参与因学校信访突出问题引发的校园师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学校师生接访、解释、劝导等工作,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通报信访信息,联系、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妥善处理师生信访事件。
(5)市委统战部:参与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校园社会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6)市应急局:负责组织协调校园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工作;督促中职学校对学生实习、实训中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整改,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学校因暴雨洪水受灾的抢险救灾工作。
(7)市公安局:密切关注校园社会安全事件的有关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校园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开展涉险被困人员的救援行动,指导、监督学校做好校园保卫、交通和消防等安全工作。
(8)市纪委监委机关:对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及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对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的行政责任。
(9)市民政局: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突发重大事件中受灾师生开展生活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10)市财政局:负责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应急处置资金保障及管理。
(11)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报),协助抢险救灾,组织校园附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治理工程建设。
(12)市住建局:负责校园突发重大事件中涉及建筑物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和事故调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组织开展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的监管,指导学校开展校舍安全检查鉴定等工作。
(13)市水利局:提供雨情、水情、旱情、高温警报、灾情和水文预报。
(14)市文旅局:负责依法禁止在中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5)市卫健委:组织开展校园突发重大事件中伤亡人员的医治、救护;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工作的技术指导,开展学校卫生服务;负责校园公共卫生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防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必要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对学校受灾师生进行心理治疗。
(16)市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污染的监测,查处污染事件;组织协调校园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17)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协调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查处有关食品生产企业的违规违法生产行为。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18)市政府办(市外事办):负责校园突发重大事件涉及国外师生有关涉外事项;必要时通过省外事部门与事发国驻华使领馆联系,向驻华外交机构通报情况。
(19)市气象局:发布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调查、评估、鉴定气象灾害,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宣传。
(20)市经信局:做好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好应急处置行动过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21)市各保险企业:对校园突发重大事件中学校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及时开展理赔工作。
(2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辖区内校园突发重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其他市级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
七、保障措施
本预案启动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查处组、医疗救治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和信息发布组等6个工作组。
(1)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发生原因和环节,可由市教体局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等部门负责或明确其中一个部门牵头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事发地政府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2)事故查处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为主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和行政处罚。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源头,对案情特别重大、可能涉嫌犯罪的,应通报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医疗救治组:由市卫健委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尽快查明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综合组:由市教体局负责,做好信息汇总,报告、通报情况,分析事故进展,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组长。
(5)现场检测与评估组:市领导小组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估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和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提供依据。检测与评估报告要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有关部门。
(6)信息发布组: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迅速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取适当方式组织信息发布。负责受理事故发生地现场记者采访的申请和管理工作,负责互联网有关信息的管理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