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安委办主任陈勇解读《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加强全省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进行解读: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就业结构性矛盾。李克强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出部署,明确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5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5月23日,国务院召开部署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对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服务,努力推进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2019年9月应急管理部下发了《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2019年8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决定在我省实施为期三年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为把上级有关要求和政策落到实处,应急管理厅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调研、深入论证,起草了《通知》。这次出台的《通知》明确了我省高危行业领域2019-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目标任务,提出一系列重要措施,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了工作要求。
二、《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共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目标任务。一是2021年底前,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安全生产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实操考试点等认定12个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显著提升基地化培训能力。二是企业生产施工一线的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100%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是危险化学品、煤矿、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冶炼、石油天然气开采、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我们将利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契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培训质量,让没有技能的劳动者具备一技之长,让技能不足的劳动者实现职业技能提升,补齐我省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不足的重大短板,促进职业技能提升和就业能力增强,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第二、三部分明确“培训谁”的问题。一是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以新录用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外包施工队伍人员)、转岗职工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面向拟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含建筑施工、煤炭行业,下同)、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二是广泛开展高危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以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操作、矿山井下作业、油气管道带压开孔、金属冶炼煤气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等风险偏高的技能操作型岗位为重点,支持高危企业对与其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录用人员,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以内实施岗前技能培训。 三是以在高危企业工作12个月以上且已取得特种作业、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在职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为重点,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第四-七部分明确“如何培训”和“如何管理”的问题。
一是强化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建立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能源管理等分别负责的高危企业职业技能培训考核管理机制,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由企业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管理规程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确定;高危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由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本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管理规程依照《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释义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78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二是加强对培训考评机构的监管服务。进一步规范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条件,严格履行联合实地核查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并向社会公示公开有关服务信息事项。
三是推进安全生产公共培训平台建设。每年认定6个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一次性给予每家20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基地的实训设备增购、维护、教材开发、师资培训等有关方面,具体认定标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能源局等部门制定。各地应急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技能培训示范企业的遴选工作,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激励支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编制课程体系、建立考核标准和题库,自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工作。
四是落实企业安全技能培训主体责任。高危企业是安全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推动实施安全技能提升培训计划,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管理台账,新录用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要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和新申请煤矿安全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高中阶段及以上文化程度。高危企业要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和安全生产费用,并在经费预算中配套安排安全技能培训资金,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
第八、九部分明确“怎么补贴”的问题。一是规范了补贴申请拨付程序。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补贴实行分类申请拨付。对于企业及其委托的培训机构在同一设区市的,由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拨付对象;对于企业及其委托的培训机构不在同一设区市的,统一由企业向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培训补贴。二是明确补贴经费来源渠道。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一线人员从业资格培训、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从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安全生产任务较重的地区可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职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按现行有关规定办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省级安全生产和技能实训基地认定补助从省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通过现有渠道安排资金,对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建设、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数字资源建设等给予支持。
第十部分明确如何加强组织领导的问题。建立应急管理部门牵头、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部门联动机制,将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
三、下步工作打算
《通知》正式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指示精神,补齐高危行业职工安全素质短板的重要举措,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及我省重大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坚决将党中央、国务院这一利国利民、惠企惠民的好政策贯彻落实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政府统一领导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指导下,建立我省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统一组织协调我省高危行业领域职业技能提升有关工作。
二是完善配套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能源局等部门,研究出台高危行业领域培训方案和有关具体实施细则。
三是广泛宣传解读。加大政策推送和解读力度,促进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街道、进乡村、进校园,确保劳动者、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等及时了解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