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林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业发展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文旅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虞双新
联系方式:0563—4601801
办公地址:宁国市梅林镇摇篮大道25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梅林镇党委的决定,执行梅林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梅林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宁国市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梅林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梅林镇经济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及财政、民政、司法、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负责梅林镇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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