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全市洪涝灾害情况,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皖财建〔2020〕721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下达(具体金额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和受灾群众救助。 二、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使用实行绩效考核。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相关资料。 附件:宁国市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2020年7月27日
宁国市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方案
序号
乡镇、街道
金额(万元)
备注
1
河沥溪街道
5
2
西津街道
3
南山街道
4
汪溪街道
竹峰街道
8
6
梅林镇
12
7
中溪镇
19
宁墩镇
14
9
南极乡
27
10
万家乡
20
11
仙霞镇
云梯乡
13
霞西镇
甲路镇
30
15
胡乐镇
22
16
港口镇
17
方塘乡
18
青龙乡
市本级
合计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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