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职能
(一)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分别负责对本辖区生态环境工作实施统一监管。
(二)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在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许可具体工作。
(四)按照“局队合一”方式,统一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
(五)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对应市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包括财务室、信访室);
(二)综合股
工作职责对应市局综合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环评与排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三)业务股
工作职责对应市局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管理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三、办公地址:宁国市南山街道宁阳西路与南山西路交叉口(原司尔特综合楼C区)
四、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563-4017428 4017429 邮编:242300
六、主要负责人姓名:朱俊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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