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宣政秘〔2020〕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公布如下:
一、城市特困
城市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和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1020元/月∙人。
二、农村特困
农村特困集中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827元/月∙人,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为690元/月∙人。
三、执行要求
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于7月份开始执行,补助资金按月发放。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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