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和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突出问题座谈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等重要讲话及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和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等各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实提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二、起草过程
为切实抓好宣城市水利局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宁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项督查问题整改,根据市委、市政府整改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整改方案。
三、工作目标
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和宁国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等各类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确实提高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仍有短板弱项
饮水安全保障存在短板。少数早期建设的单村工程未配备消毒设施,有的消毒设备未按规范使用,影响水质达标。
整改措施:一是对农村饮水工程消毒情况开展全面摸底,5月底前通过配备消毒设备、投放消毒药剂等措施强化供水工程消毒,其中对日供水200吨及以上规模工程必须配备消毒设备,进一步提高水质合格率。二是按相关要求,市水质检测中心对我市农村饮水工程水质实施监测,从年初开始已按月开展水质月度巡检,其中对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每月检测,200m²/d以上供水工程按每季度巡检一次,20m²/d以上供水工程按每年巡检一次的频率进行检测,及时掌握供水水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以全市75户194人的困难人口数为基准,严格对照饮水安全评价准则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4项指标,逐村、逐户、逐项开展困难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再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同步整改,并于6月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早期建设的农村安全饮水供水工程标准偏低,运行维护资金不足,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分批对早期建设的供水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供水工程进行并网或改造提升;编制完成“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十四五”期间将通过积极推进区域供水规模化、适当新建和巩固提升小型供水工程,加快提升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好年度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结合省级下达的中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使用要求,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三是积极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提高水费收缴率,补偿供水成本。四是继续做好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责任,强化供水工程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供水安全。
(三)我市农村饮水两薄弱环节
1、沿港口湾库区无骨干供水工程。
2、城乡结合部部分村组饮水困难,城市管网延伸不到,农饮工程难保证。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谋划“十四五”农村饮水保障规划,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计划。二是积极争取将城乡结合部饮水提升工程纳入政府专项债。彻底解决我市城市周边农村居民用水难问题。
(四)规模水厂运行管理问题
运行管理不规范,净水消毒措施不到位,管道巡查维修无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水厂运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强化监督管理;水利局要联合各规模水厂所在乡镇,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常态化开展规模水厂监管工作;督促水厂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规模水厂实验室建设,确保每一个规模水厂都能完成日常9项水质检测任务。四是加强对规模水厂水源地巡查记录、制水消毒工艺记录、日常9项水质日检记录、管道维修巡查记录等各项记录检查。五是建立用水户台帐、水费收缴台帐。
(五)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运行管理不规范或无专人管理,消毒设备未正常运行,管理制度不全,水质经常性不达标,水费未收缴或无水费收缴台帐。
整改措施:
1、“一点一策”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运行管理制度,建议采用规模水厂代管、专业管护公司管理及组建区域性管护公司形式,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供水工程运行管理。
2、强化消毒设备运行,消毒设备损坏或运行不正常的在6月5日前更换到位,确保正末梢水水质达标。
3.根据物价部门指导性意见,确定合理的水费收缴方式和水费价格,并建立用水户台帐、水费收缴使用帐目,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并按要求定期公示。
4.参照规模水厂模式,记录供水工程各项运行数据。
(六)千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
净水、消毒工艺不完善,微生物指标长期不合格,未开展水费收缴。
整改措施:
1、建立适合本工程的管理运行模式。
2、改善净水、消毒工艺,保障用水安全。
3、根据物价部门指导性意见,确定合理的水费收缴方式和水费价格,并建立用水户台帐、水费收缴使用帐目,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并按要求定期公示。
4、填写供水工程运行记录。
(七)困难户用水情况
全市194人75户困难户。以城市供水、规模水厂供水、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分散式供水为原则顺序,彻底解决我市农村困难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整改措施:
1、城市供水、开发区水厂供水,计18户,建议出台困难户用水优惠政策。
2、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计35户,加强供水管理,落实优惠政策。
3、分散式供水户,计22户,各所属当地政府、困难户帮扶单位,帮助困难户解决用水问题,确保用水满足“四项标准”。
(八)认识不够到位,政策宣传不足
1、部分乡镇、办事处对关系人民生活质量、身体健康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改善现状存在畏难情绪,存在“等、靠、要”思想。
2、有些干部对政策不研究,对农饮工程中相关贫困户优惠政策不了解,政策宣传不到位。督查中发现对困难户用水困难不够重视现象,但在督查中能立行立改。
3、缺乏有效的宣传引导。部分群众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看成是政府独家承办的公益事业,单纯依赖政府;还有的对传统的供水用水方式抱有情结,舍不得花“钱”用水。
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确实将农村群众生活质量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杜绝“等、靠、要”思想。
2、加强政策宣传,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用水优惠政策。
3、树立农村群众正确的用水观,建立“水”是商品的观念,倡导群众“用好水”,花”钱“用水。
五、创新举措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统筹领导作用,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各类考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全局首要中心工作强力推进,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各乡镇街道须成立对应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整改领导组,制定整改方案,就存在的各方面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强化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将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发现问题整改进展和困难户饮水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建立清单,立即整改,并确保所有问题6月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强化宣传引导。市水利局和乡镇、街道将多形式、多途径宣传农村饮水安全有关标准、政策、措施和成果,公开市水利部门和千人以上供水工程农村饮水监督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及时受理有关问题反映和投诉举报,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