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5-00019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财政局农业科室职能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索引号: 11341702003255900R/202405-00019
组配分类: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发布机构: 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宁国市财政局农业科室职能清单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5-14
发布日期: 2024-05-14
宁国市财政局农业科室职能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14 10:41 来源:宁国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法定依据 运行流程 运行要件 责任事项
1 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支农政策,承担农口部门预算管理工作。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要求开展工作;2.按规定时限办理。
2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指导涉农部门做好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1.按要求开展工作; 2.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3 按政策要求做好农业发展项目资金及大中型水库移民资金监管工作。 宁国市财政局“三定”方案 1.提出拟办意见;2.按程序报局领导阅批后办理;3.督办、汇总、反馈办理结果。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1.按要求开展工作;2.按规定时限办理。

科 长:叶佳

办公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联系电话:0563-411003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