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职能清单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承担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 |
《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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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服务指导; 3、总结评估 |
1、工作方案; 2、工作总结 |
按规定开展服务指导。 |
2 |
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调查、预测预报及其防控工作,指导科学用药 |
1、《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2、《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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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调查监测; 3、发布情报; 4、服务指导; 5、总结评估 |
1、工作方案; 2、调查记录; 3、工作总结 |
按规定开展工作。 |
3 |
负责耕地质量及土壤墒情监测,推广土壤培肥改良、科学施肥、节水农业技术应用 |
《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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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服务指导; 3、总结评估 |
1、工作方案; 2、工作总结 |
按规定开展服务指导。 |
4 |
开展种植业技术培训,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承担和组织实施选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上级下达的农业技术重点推广项目 |
《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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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服务指导; 3、总结评估 |
1、工作方案; 2、工作总结 |
按规定开展服务指导。 |
5 |
负责种植业生产信息收集、发布和统计工作 |
《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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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要求收集、统计; 2、按程序报主要负责人审阅; 3、按审阅意见上报或发布 |
1、领导批示或来文文件; 2、合法性审查 |
按要求开展工作,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6 |
承担宁国市“菜篮子”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菜篮子产业的科技培训和技术指导,承担蔬菜生产环节的检验检测工作 |
《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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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方案; 2、服务指导; 3、检验检测; 4、总结评估 |
1、工作方案; 2、检测记录; 3、工作总结 |
按规定开展活动。 |
7 |
依法实施植物检疫(农业部分)工作 |
1、《关于印发宁国市农业农村局所属相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宁编[2020]18号) 2、《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3、《安徽省农业植物检疫管理办法》(1997年3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发布,自1997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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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检疫:1、申请人网上申请; 2、检疫部门网上受理并审核; 3、审核通过后检疫部门开展田间调查; 4、检疫部门根据田间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办发产地检疫证书。 调运检疫:1、申请人网上申请; 2、检疫部门网上受理并审核;3、审核通过后检疫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产地检疫证书或其他县市开具的调运检疫证书开具证书。 |
1、申请表; 2、田间调查记录; 3、《产地检疫证书》、《调运检疫证书》 |
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植物检疫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