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指标的通知》(财乡[2020]66号)资金安排,下达我乡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指标66.6万元。
接通知后,我乡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将奖补资金分解至具体项目,经乡党委研究资金分解如下:
窑沟及双坞水毁沟渠修复工程23.6万元
盘坑至杨家排村民组亮化工程20万元
星火至上茅山村民组水毁道路修复23万元
合计: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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