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负责人:汪乐义 联系电话:4037167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拟定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
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
符合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
2 |
承担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民生工程,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
1.文件(方案)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5.督查考核(调查督查)。 |
1.文件材料;3.分析报告(事故报告)。 |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
3 |
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
1.培训教育;2.监督检查;3.复查复核;4.领导审批;5.立案转办。 |
1.执法文书;2.受理立案文书。 |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
4 |
组织实施新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监督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
1.培训教育;2.监督检查;3.复查复核;4.领导审批;6.立案转办。 |
1.执法文书;3.受理立案文书。 |
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
5 |
组织实施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
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
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
质量达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
6 |
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职业人群健康促进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定”方案》、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的通知》 |
1.文件起草;2.领导审批;3.组织协调;4.指导实施。 |
1.文件材料;2.分析报告。 |
质量达省、宣城市目标任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