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负责人:程茜 联系电话:4035026、4035691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关于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
2 |
拟定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计划和措施并检查督促实施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3 |
负责对疾病监测、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免疫规划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
4 |
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组织地方病疫、病情的调查处理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安徽省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安徽省地方病患者治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
5 |
拟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具体实施意见,组织指导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预防控制工作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宣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6 |
负责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
7 |
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 |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
8 |
组织协调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 |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1、文件起草; 2、组织实施。 |
委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
1、按规定起草文件; 2、按要求开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