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能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实施 部门 |
联系 电话 |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
1 |
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所 |
4011226 |
2 |
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水利工程运行和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 |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
3 |
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
4011232 |
4 |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
5 |
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
承担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 |
6 |
负责贯彻执行宣城市委水领域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
河长制工作科 |
4011207 |
7 |
组织研究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
8 |
负责处理市委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编制及规划 |
9 |
组织编制全市水利规划、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及河流、水库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
水利科 |
4011219 |
10 |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
11 |
负责水利项目申报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
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灾减灾综合治理工作 |
12 |
负责全市水旱灾害防灾减灾综合治理工作 |
水旱灾害综合治理科 |
4011206 |
13 |
指导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 |
14 |
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
15 |
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
16 |
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
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 |
17 |
宣传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
水土保持科 |
4011032 |
18 |
拟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
19 |
组织全市城市规划、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的论证工作 |
20 |
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 |
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 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
21 |
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
水政水资源科 (节水用水办公室) |
/ |
22 |
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及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 |
23 |
拟定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 |
24 |
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
25 |
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依法严格做好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
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 |
26 |
负责水利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
办公室 |
4011211 |
27 |
承担文电的收发处理、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
28 |
负责公车调度管理、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后勤保障等工作。 |
29 |
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拟定执行。 |
30 |
负责水利局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部门预算、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