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法定依据 |
运行流程 |
运行要件 |
责任事项 |
1 |
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2 |
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3 |
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
4 |
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
宁国市水利局“三定”方案 |
1、文件起草 2、征求意见 3、合法性审查 4、发布实施 |
1、局领导批示或工作计划安排 2、征求意见文件及反馈函 3、合法性审查函 |
内容在政治、法律、政策、语言、文字等方面表述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