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1 |
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三定”方案 |
公共服务和艺术科 |
0563-4106072 |
2 |
承担全市公共文化文物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 |
3 |
监督实施文化文物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 |
4 |
指导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相关文化旅游公共设施建设。 |
5 |
拟订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 |
6 |
扶持文艺作品和文艺团体,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
7 |
指导、协调全市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
8 |
协调、承办、管理对外文化艺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