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职能目录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部门
联系电话
1
贯彻执行国家文物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全市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宁国市文化和旅游局“三定”方案
文物非遗科
0563-4106077
2
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文物安全。
3
监督管理全市文玩市场,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征集工作。
4
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违法案件。
5
负责全市文物资源调查。
6
负责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抢救和传承、申报工作。
7
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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